离开月球表面

和若春风,肃若秋霜。
永远别忘了提升自己。

【双花叶】我放这儿这么大一个男朋友呢?(下)

是真的ooc

第一人称

另一视角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放在平时我是很欣赏这样的勇士的,前提这不是我家的墙角。


01


我孙哲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东南西北四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我就是你爹,孙哲平。


作为产业遍布各个领域的孙氏集团掌权人,我已经厌倦了美人们日日投怀送抱的无聊生活,某一天,我正一个人孤独的坐在吧台边喝酒,我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英俊逼人的容貌吸引了一大片的男男老少。为什么没有女的?因为这是gay吧啊朋友。


然而有一个傻逼看我的眼神十分微妙,具体怎么形容呢,就是看一颗还算合口味的巧克力被做成了粑粑的形状,因为饥饿而在纠结吃还是不吃的那种眼神。噢我的老天鹅,我被傻逼传染了吗?我为什么要这样形容我自己?


这无疑是对你爹的一种挑衅。于是我给他递了房卡,我俩打了一架,各自挂了彩之后,我十分郁闷,拿了车钥匙开车去兜风。我忘了我之前喝了酒,幸运又不太幸运地撞到了我的爱情。对此我只能感叹一句,爱情来的太快像龙卷风。


我刹车踩得很及时,他没有被撞到,不过因为受了惊脸色有点苍白。我本来下车想破口大骂他为什么不好好看路,可是一看见他的脸,我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心里满是怜爱和愧疚。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他真的是那种很少见的那种,他的眼睛比钻石还要亮,鼻梁很挺,嘴唇略薄,是很适合接吻的唇形。邓超见美人鱼什么感觉,我见他第一眼就什么感觉。


我用我平生最温柔的声音说:“对不起啊,是不是吓到你了?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他笑了,整个人都生动起来:“不用,我没事,刚才在想事情,不好意思啊。”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这他妈就是心动啊,我心里的那个壮士,被他一个笑容,就给压死了。


他或许是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还劝我不要酒驾。唉,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关心我,嘻嘻。


02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我成功拿到了他的名片。叶修啊,我摩挲着黑色卡片上再板正不过的两个字。他的名片很是简洁,不符合他这个人漂亮外表的简洁,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


我渐渐知道叶修是一个怎样的男孩,二十岁,在他这个年纪,确实还只是一个男孩。我们之间有整整七年的时间距离。


我找人调查了叶修。他十五岁离家出走,打过各种工,接过各种活,十七岁的时候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游戏工作室当代练,好不容易生活有些起色,他那个所谓的朋友卷款跑路了,他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时候。


我不是因为心疼他的过去才想参与他的未来,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喜欢他,我根本没兴趣去了解他的过去。


我授意集团人事部向叶修发出面试邀请,虽然他压根没向我们集团投简历。我知道他们私下嘀咕我是看上了哪位妖妃,哼,妖妃?这可是你们未来皇后娘娘。这个月奖金没了,就这样。


叶修来的时候穿了一身灰西装,是我偷偷量了他的尺寸找人订做的,顺便给我自己订了一套同款,不过是黑色的。我告诉他随便买的很便宜,为了庆祝他收到面试邀请。叶修没说什么,只是用手摩挲了两下西装布料,我心里很紧张,怕他不肯收。他最后说谢谢我,请我吃了在路边小店吃了几样小炒,其中有一道是芙蓉虾仁。


叶修本来就不矮,穿上那身西装后就更显得身高腿长,勾人的紧。我坐在面试官的位置上,他有些讶异,很快回过神。看他侃侃而谈对答如流的样子,我也不得不承认他在计算机方面是个天才。他明明可以在技术部发光发热,由于我的私心,我把他留在了我的身边,做一个小秘书。


我收起所有张牙舞爪的掠夺天性,不动声色地渗入叶修的生活,我们的关系变得很好,他甚至开始听我的话戒烟,他不太喜欢电子烟,抽了两次就不再用了,我买了很多糖给他,他倒是还蛮喜欢,尤其是水果味的,除了榴莲的都接受良好。


我在办公室看文件,听着叶修在旁边“嘎嘣嘎嘣”地嚼着硬糖,空气中弥漫着水蜜桃的香气。我第一次觉得幸福原来就是这么具体的一件小事。他吃的多了,会担心他会不会长蛀牙,吃的少了,又怕他犯了烟瘾偷偷摸摸去抽烟。


叶修说我瞎操心,他二十岁又不是十二岁,哪里就这么没自制力了。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在你的眼里既是个大人又是个孩子,明知他已经是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了,可是我总是不自觉地把叶修看作一个小孩子,用我的方式告诉他,你可以更依赖我一点。


叶修正老老实实吃他的糖,阳光打在他细碎的发间,我被蛊惑似的亲了亲他柔软的头发:“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03

叶修有点惊讶,拒绝了。他的拒绝在我的意料之外,又好像在情理之中。我知道他或许只当我是很好的朋友。叶修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对不起啊大孙,我有喜欢的人了。”


叶修给我讲了合伙人卷款跑路之后,没遇到我之前的那段时期,他时常接济朋友,没有存款,那段时间泡面都吃不起,在超市买了最便宜的挂面,随随便便煮开,一天只吃一顿饭,省点钱买烟。


我有点生气:“都吃不起饭了还抽烟!”叶修像平时一样笑了笑,说:“压力大,说实在的有点难熬。”我第一次从他的过去里窥见了他难得一见的脆弱,那时他还没有成年,就被这个世界逼着长大。


“我那个卷款跑路的朋友,”他组织了一下语言,“去了国内最大的一间游戏工作室任职,很受赏识,他让人截了我很多单子,我都打算去工地搬砖了。”说到这里,他眼里尚有温柔的无奈,好像并不是在讲自己的故事。


我故作不屑地捏捏他细瘦的手臂:“这样还去搬砖呢?两块砖就把你压死了。”“怎么说话呢?我也是个男人好不好?”


“然后呢?”


“然后我搬砖的第一天,那天气温很高,我晕倒了,可能没人发现,也可能是不想管吧。不过很巧的是张佳乐来视察,他把我送进医院,医生说我可能是太饿了,加上中暑,体质太差就晕倒了。”


“他就在附近买了几样小炒和粥给我,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我很感谢他。”


我鬼差神使问了一句:“有芙蓉虾仁吗?”叶修愣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


我忽然想起送他西装的那天,他也请我吃了这样一道菜。


我没想到叶修喜欢张佳乐的原因这样简单,如果是我……不会是我的,因为我根本不会亲自去工地视察,我不像张佳乐那样是一步一个脚印自己打拼出来的,我出生就站在了别人可望不可即的地方。我的起点是许多人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终点。


但这不妨碍我觉得张佳乐他是个傻逼。


我找到张佳乐的公司说跟他们谈合作,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很重视这个机会,果然,张佳乐亲自来了,一来就他妈盯着叶修的屁股。我靠!


于是我把叶修拉过来口花花了几句,张佳乐这个弱鸡居然晕倒了???


04

叶修很焦急地扶起张佳乐,我从来没在他脸上看到过那样的表情,我说:“我开车把他送去医院吧。”


我见不得叶修这样为别人担心,索性眼不见心不烦,打算开车去兜风。发动车的时候又想到他的胃一向不好,快到了晚饭时间了,还是去给他买晚饭。


我回来后张佳乐已经醒了,不知道他和叶修聊了什么,两个人之间有一种我插不进去的氛围。我让叶修先吃饭,叶修不肯,要把我跑了很久又借了医院微波炉重新加热了一遍的晚饭给张佳乐。我知道张佳乐是个病人,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先顾着病人,可我不愿意,我也不知道我在固执什么。


我和叶修不欢而散。


叶修回来后跟我道歉,说没有顾及我的感受。我装作不在意地问他:“那些我只准备了一人份的,你是不是没吃饱?”叶修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饱是饱了。我本来想下去在医院附近再买点吃的,张佳乐说有情饮水饱,不让我下去,我们就多喝了点水。”


????张佳乐果然还是个脑子有泡的傻逼!


“张佳乐没吃多少,大部分让给我了,他说他不饿,有个铁胃,抗造。”



05 end

叶修和张佳乐在一起后,就离开了我的公司转而去了张佳乐那里。张佳乐没有像我一样把叶修当禁锢在身边当一个只做些杂事的小秘书,他让叶修去了技术部,叶修在那里简直是如鱼得水,同事们都很佩服也很喜欢他。张佳乐力排众议把好几个大单子给了叶修,他都完成的很漂亮。


我为他骄傲。


我的男孩在我看不到的地方,长成了优秀的大人。或许他一直是个优秀的大人,只是我不愿意承认。张佳乐对他很好,那些传闻里的莺莺燕燕再也没在张佳乐身边出现过。


叶修二十七岁那年,他和张佳乐去荷兰结婚,邀请了我。叶修问我都这些年了怎么还是单身,叶修有一天居然也会这样问。我玩笑般地告诉他:“你什么时候不跟张佳乐在一起了,我就不是单身了。”他锤了我胸口一下,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婚礼结束后,我找了一间中餐厅,点了一份芙蓉虾仁,一点也没有叶修曾经带我吃过的那样好吃,也许今后,再也没有那样好吃的芙蓉虾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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